「工地大气扬尘监测」「噪声扬尘监测仪」
东莞市全力以赴开展大气应急工作
从1月2日开始,我市空气质量出现明显下降,大范围地区出现轻度污染现象,部分地区出现了中度污染现象。为此,东莞市印发《关于启动大气污染应急控制措施的紧急通知》,启动大气污染应急措施,重点防控PM2.5和PM10,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处置轻度污染天气。
一、强化扬尘污染应急防控。
在镇街主要道路、在建工地附近区域、在建工地内道路、工业堆场企业厂区内道路等重点敏感地段,增加洒水频次。在城区启用了“霾炮车”等设施强化喷雾抑尘工作。加强建筑工地中土方挖掘和建筑拆除等有扬尘产生的施工作业污染防控工作,要求在晚上6点至12点期间,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停止土方挖掘和建筑拆除等作业。组织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共查处泥头车3辆,检查86个在建工地和28家工业堆场企业,督促5个工地作出整改。
二、加大露天焚烧巡查力度。
各镇街加大对农田、果园、待建空地、垃圾填埋场附近露天焚烧易发点的巡查力度,每天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从严查处露天焚烧行为。应急期间,发现2起露天焚烧行为,并进行了紧急处理。
三、加强重点控制大气污染源巡查。
针对VOCs排放企业、锅炉、加油站、大型餐饮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由环监大队、各环保分局出动457人次,共检查了85家锅炉企业、64家VOCs排放企业,29个加油站和27家大型餐饮企业,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2家,并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四、加大超标车辆执法力度。
各镇街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从严执法,加大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力度。共派出59人次在主要路段高速路口、大型停车场等区域开展超标车辆执法行动,加大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力度。
五、加强大气污染研判。
密切关注大气污染变化情况,环保、气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每日召开研判会,每日9时30分和16时两次向各镇街和部门通报当天污染情况及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强化预警防控工作。
六、强化督查和信息报送。
由市大气办、市环保局、市城管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4个联合督查组,根据镇街和部门当日17时报送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莞城、东城、南城、高埗、石碣、万江等重点区域镇街开展了督查,加强应急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地大气扬尘监测」「噪声扬尘监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