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的系统性管理
首先,应当尽可能消除或者替代涉粉操作;其次,应当尽可能消除或替代易爆性粉尘;如果必须易爆性粉尘,那么应当定期对涉粉操作进行粉尘爆炸危害评估,识别差距、进行整改,然后对关键设备建立维护保养计划确保防护措施持续有效,最后实现持续改进。
粉尘危害控制措施
为了防止粉尘的危害,198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防治条例》,该条例对监督监测、健康管理,以及奖励和处罚作出了规定,有力地推进了防尘工作的进行。机构改革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在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要通过专项治理改善尘毒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作业场所的工作环境,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尘肺病、职业中毒高发态势。
通过加强督导检查,推动用人单位实施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尘毒危害控制水平,降低尘毒危害。后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又会同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尘肺病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目的是针对尘肺病这一当前主要矛盾,加强源头预防,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新发尘肺病病人。但目前我国预防粉尘危害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粉尘危害治理在一些中小微企业中问题更为突出,抓好防尘工作仍是首要任务。